反反廢死主義概述
典型人道主義的廢死刑觀點:別的生命不是任何人可以決定的!
我們不要跟壞人一樣!
典型反廢死觀點:殺雞儆猴、除暴安良。
亂世用重典!
本主義宗旨:死亡不過是霎時的痛苦
要用無盡的絕望與痛楚使之悔悟。
社會責任觀點犯下死刑的人有重大惡行者
有義務彌補所有相關受害者。
一死百了的想法往往是一種逃避
說來不怕死的罪犯比較不想活著繼續勞累。
若只是伏法、受死
無益於被害者與社會成本。
無論多該死
都應該督促使其盡完必要的責任
而不是以死亡解脫之。
經濟正義觀點以納稅人的錢財養活罪犯
無疑是鼓勵全民犯罪以脫離生產責任。
受刑人本該自給自足
至少該從事生產以養活受害者及其家屬
以彌補掠奪行為之惡。
同理教訓觀點許多獵奇案件通常兇殘邪惡病態
而國內現有的處決方式卻相對舒適。
以罪與罰的質、量而言
國內現行的措施嚴重不對稱
過於偏袒罪惡端。
教育罪犯與世人
只有回歸初始真義--「同理感受」
才是正確的方式。
受刑者該體驗自己的所作所為
而且受刑與惡行的感受、次數要至少等價。
為了避免死亡過早斷絕罪犯的同理教訓體驗
宜廢除死刑。
恫嚇效益觀點死亡確是一大恐怖
然而對求死心切的罪犯而言反而是一大解脫。
無盡痛苦是比死亡更受公認的恐懼
病態受虐癖的人除外。
要嚇阻遏止惡行
凌遲效果甚於速決。
安撫受害觀點重現死亡或罪行
只是重新刺激受害者家屬。
應該展現罪犯的悔悟
並且落實該有的補償
才有具體而實在的意義。
若按既有的人道處決措施
受害者及其家屬全然沒機會、來不及見證罪犯受教
更不可能擺脫仇恨
反倒還鼓舞受害方犯法。
法治維安觀點即便沒有廢除死刑
國內現行法律重判輕罰、重罰輕赦
假釋人二度危害安良時有所聞。
考量生命安危
罪犯絕不可赦
若廢除死刑
其永久監禁絕不能赦免或放假。
若覺得永久監禁成本很大
更應該由受刑人從事生產
貼補資源。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009070211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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