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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

反反廢死主義概述

典型人道主義的廢死刑觀點:別的生命不是任何人可以決定的!

我們不要跟壞人一樣!

典型反廢死觀點:殺雞儆猴、除暴安良。

亂世用重典!

本主義宗旨:死亡不過是霎時的痛苦

要用無盡的絕望與痛楚使之悔悟。

社會責任觀點犯下死刑的人有重大惡行者

有義務彌補所有相關受害者。

一死百了的想法往往是一種逃避

說來不怕死的罪犯比較不想活著繼續勞累。

若只是伏法、受死

無益於被害者與社會成本。

無論多該死

都應該督促使其盡完必要的責任

而不是以死亡解脫之。

經濟正義觀點以納稅人的錢財養活罪犯

無疑是鼓勵全民犯罪以脫離生產責任。

受刑人本該自給自足

至少該從事生產以養活受害者及其家屬

以彌補掠奪行為之惡。

同理教訓觀點許多獵奇案件通常兇殘邪惡病態

而國內現有的處決方式卻相對舒適。

以罪與罰的質、量而言

國內現行的措施嚴重不對稱

過於偏袒罪惡端。

教育罪犯與世人

只有回歸初始真義--「同理感受」

才是正確的方式。

受刑者該體驗自己的所作所為

而且受刑與惡行的感受、次數要至少等價。

為了避免死亡過早斷絕罪犯的同理教訓體驗

宜廢除死刑。

恫嚇效益觀點死亡確是一大恐怖

然而對求死心切的罪犯而言反而是一大解脫。

無盡痛苦是比死亡更受公認的恐懼

病態受虐癖的人除外。

要嚇阻遏止惡行

凌遲效果甚於速決。

安撫受害觀點重現死亡或罪行

只是重新刺激受害者家屬。

應該展現罪犯的悔悟

並且落實該有的補償

才有具體而實在的意義。

若按既有的人道處決措施

受害者及其家屬全然沒機會、來不及見證罪犯受教

更不可能擺脫仇恨

反倒還鼓舞受害方犯法。

法治維安觀點即便沒有廢除死刑

國內現行法律重判輕罰、重罰輕赦

假釋人二度危害安良時有所聞。

考量生命安危

罪犯絕不可赦

若廢除死刑

其永久監禁絕不能赦免或放假。

若覺得永久監禁成本很大

更應該由受刑人從事生產

貼補資源。


廢死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009070211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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