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廢死聯盟的思維??
稍微整理一下各位的意見
外加我以前唸過犯罪學剩下的一點小印象
有幾個死刑應該存在的原因:1. 應報理論一報還一報
道理很簡單
你割了我的肉
那也必須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2. 法秩序維護論犯罪是不法行為
作出反秩序的事
那也必須以「懲處」作為手段
維持社會法秩序、法道德觀。
3. 教育理論一個人會犯如此重刑
事出必有因
刑罰是一種「再教育」手段
真正讓犯罪人明是非並悔改
也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但就在下閱讀感想
支持死刑者主要是站在「自由意志決定論」的立場;而反對死刑者占在「社會環境論」立場
二者是風馬牛不相及
而今國際趨勢是以廢死為主。
再補充一下兩者差異:1.自由意志從啟蒙時代便有的想法
認為一個人的想法思惟
是可以自行決定的
且可以不受周遭環境、親友左右。
2. 社會環境論一個人的成長過程
決定了他的想法、思惟
實際上他並沒有餘力去對抗這樣的影響力
比較像是悲觀的宿命論。
再來對比一個有趣的差異
依我所知
完全未碰觸刑法、社會學、犯罪學書籍者
通常會認為「社會環境論」是個謬論、藉口
而初接觸者則反過來全然接收「社會環境論」的思想
同情犯罪者之遭遇;接觸日深者則不一定了
可能兩者皆採。
但無論如何
這兩種說法必須都深入了解
對釐清事實才有幫助。
一味的捍衛自己立場和他人爭辯
無異緣木求魚。
以前曾聽作家黃春明說過一個故事:「美國一個死刑犯在住進監獄後
才開始學會讀書
在這期間他能接觸的典籍只有聖經。
而後他將他的成長經歷
以聖經般淺白的話語寫下來
原來他母親是個站璧女
而他們一行兄弟姊妹都是在意外出生
從小就跟著母親四處接客、被打
他將這些血淋淋的過程詳實記載下來。
書出版後造成美國民眾的大遊行
因為人們認為其情可憫
不該採用這種方式。
這個報導讓我深切感動
也使我想成為一個作家。
」 站在廢死角度的人大聲疾呼生命的可貴
且犯罪者可能已悔改
原因是社會造就的;而反廢死者則認為罪不可赦
須以死刑方顯痛快。
一重原因
一重結果
這樣的討論會有交集嗎?所以這種論辯是記者最喜歡的話題
因為永遠吵不完。
以我來說
我覺得即使錯是環境造成(也有生理造就的犯罪原因)
但他們仍須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這是一種再教育刑的作用。
並不能因為環境背景多麼特殊就過度減輕刑罰
就毒樹果實來說
也必須適當的將該果實採下。
若因果實的存在而責怪毒樹
那麼刑法的存在便沒有了價值
刑法本身便是一種排除性極重的法典
以社會學知識作為根基
用「死刑」和「監禁」的方式
將會影響到「社會運作」的果實排除在外。
沒有犯罪的社會
定是同質性過高的社會
這樣的地方也沒有進步的可能性
犯罪率是社會在進步之中所必須的犧牲品
而犯罪人亦是社會扭曲的一面
但如果能意識到這點
或許社會上的民眾對一些邊緣人的態度就不再只會是趕盡殺絕
最後再逼入死刑的胡同。
而是平時就能多關注該議題
減少重大犯罪的發生。
一抒淺見
多有謬誤
願各位大德不予計較。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009120026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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