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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

廢死聯盟人格高尚??大家覺得是劊子手還是慈悲心?

「法官你們來做」 白冰冰諷廢死聯盟「蓋高尚」 檢視圖片 更新日期:2010/05/04 17:42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廢死聯盟~那天我看一天應該改叫廢人聯盟比較貼切吧慈悲.寬容的心大家都有~但不是濫用在那些無可救藥的人身上他們今天提出要廢除死刑改成終身監禁~ok~那些死刑犯以後幾十年的生活起居費用都他們這些所謂人權平等的高尚者自己去處理再來談這些歐.美國家提倡廢死?社會風氣.民情都不同的國家要怎麼廢?怎不去關注大陸執行死刑的速度

大陸從抓到重型犯罪者到判處死刑.槍決大都不會超過3個月

反觀我們台灣呢?一堆死刑犯拖了幾年還在那邊拖

對社會資源浪費

被害家屬身心煎熬這些又該像誰去求償?那天看政論節目那些所謂的成員各個一付心胸寬大.慈悲為懷的嘴臉

相信在大部份的人看來格外刺眼

說真的我一直在期待這些人最親近的人遇到那些毫無人性的犯罪者之後是不是還能一樣這付虛偽的嘴臉來面對他們所謂人權平等的加害者國家憲法.法律是用來保護奉公守法的人民

並非是他們這些用來操弄.炒作名氣的工具

沒錯每個人的人權都是平等受法律保護

但那是指在公平.互不侵犯彼此身.心受損狀態下的平等

而不是用在那些心智已無自制能力的身上還在說那些人權平等的話

他們要人權?那被害人.家屬的平等人權又該向誰去要?台灣的死刑判決在國際來講已經算是非常慎重跟緩慢了這些廢死聯盟真的不要為了出名.炒人氣而去踩著這些受害人屍體跟家屬已死的心來往上爬

換來只是社會大眾的唾棄罷了
為什麼一個國家需要死刑?死刑判決的條件又是什麼?判決一個人死刑

難道會是因為他家母親沒飯吃

所以偷麵包;難道會是因為不小心開車

導致人命傷亡。

我絕對支持死刑

因為那不是國家進不進步

社會文明或野蠻的問題

只是公理正義的呈現。

殺人不過頭點地

砍頭不過碗個疤!

死刑

只是受害人最輕微的賠償

也是犯案死囚最輕微的逞罰。

有些事是無法用任何方法彌補與回報的。

道歉

悔改

都恢復不了已發生的既定事實。

那就讓犯錯的人

用生命去盡他人生對社會最後的一點貢獻:以身為鑑

歹路不通行!


同意版大的說法 個人認為那些廢死聯盟 大多數是婦女或無聊人士所創辦她們的觀點永遠在人權平等 用憐憫 關愛 同情 原諒來訴說人權的重要不過台灣是個法治國家 是用法律來維持秩序與國家安定(其他國家我先不說)如果用那些廢死婦女團體的觀念 等於把人權壓在法律上面 何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那台灣不需要法律來維持秩序安定了 犯錯犯法通通可以用同情 憐憫 來原諒犯罪者由其是女生...呵呵呵 反正觸犯刑法通通都可以原諒嘛 呵呵呵 那這個國家還需要什麼法律?
我絕對支持死刑

我深深感覺

那批反對死刑的人

根本不知道自已在作什麼?他們在訴求什麼?只不過是為反死刑而反死刑

問他到底為什麼反死刑?他們只能以人權來回應

說不出其他道理來

悲哀!每當有一個受害事件發生

我沒看到他們出來為受害者討人權

他們也沒有以人權團體身份去安撫受害者。

反之

有十惡不赦的歹徒要伏法了

他們的人權又出來了

這種兩套標準的人權

讓人唾棄

人權是公平的。

但是這批人

對人權的標準

是由他們來定

違反他們的

就是不人權

可惡!!!
廢死團體哪裡高尚了?他們要受害者家屬原諒死刑犯 要有慈悲心

那他們自己呢 勇伯簽字執行 他們憤怒什麼 要原諒勇伯阿 要有慈悲心阿廢死團體就是出一張嘴 玩弄法律 這2句話就是他們全部寫照 沒有慈悲高尚
我支持白冰冰的說法

能認同

也能體會她的心情如果廢死成功

目前的台灣一定會出現亂象警察臨檢取締

就殺警 免死強姦之後再殺害 也免死走在路上 看你不爽 就殺你 也免死女友想分手 就殺了她 證人舉證告發

關出來(假釋出來)

馬上挾怨報復

殺了證人

也是一樣免死反正一律通通免死

可以為所欲為.那這樣善良的百姓就只能買武器防身和自保

人人身上都帶把槍上街吧!台灣法律已經很寬鬆了

判死刑 要經過好多個審判

法官想盡辦法要找出任何一個理由去更審

一審再審

最後還是找不出任何理由與事證

幫死刑確定犯找出免死之後

法官才會判死刑.等於要判一個死刑犯 死刑定讞是不容易的 要經過很多次更審每審一次

就讓被害者家屬 痛一次人權人權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裡?死掉的人沒人權 殺人活著的人 才有人權!什麼廢死聯盟

根本就是不顧台灣律法

不尊台灣多數民意

保護兇手

想盡辦法幫死刑犯脫罪...我敢斷言 廢死成功 台灣治安會變更濫 這時法律就已經無法保障善良守法之百姓.
Amin說的很好除非廢死聯盟的成員是由受害者家屬組成的不然他們真的和殺人犯一樣可惡法律沒有讓殺人犯的死法比照當初他殺人的模式進行已經是相當人道了而且冤獄誤判和廢除死刑根本是兩回事應該討論的是如何避免冤獄怎可混為一談廢死聯盟只不過是假道學、真幫兇!
我不同意支持廢死的人都是婦女這種說法(不過是不是無聊人士就不得而知了)我也是個婦女

我有慈悲心、同情、憐憫等情緒也知道寛怒、原諒、放下這些道理可是慈悲心放錯了地方就是煽情、濫用!受刑人及受刑人家屬可憐

需要關懷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就不需要嗎?!同情心過剩有很多對象需要關懷吧!這些人有考慮過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嗎他們有什麼權利說原諒?受害的又不是他們! 剝奪的又不是他們的人生!打著宗教、人權、國際趨勢大放闕辭宗教是各人信仰、精神皈依

並不是他們說教的工具人權? 這種東西在那些死囚犯罪之時就自動放棄了吧死囚有人權

被害人沒有?? 這不是很妙嗎??!國際趨勢就更好笑了

各國國情不同這大家都知道嘛歐盟廢死

那怎麼不說美國、日本、中國都還有死刑重點不是存不存在

而是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大家狀況都不一樣

要看情況阿不是人家怎麼樣我們就一定得跟進吧從善如流~ 但那也要對我們而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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